把儒家的仁爱观转化为现代社会的以人为本
作者:国学智 栏目:为人处事 时间:2015-03-31 点击:次
把儒家的仁爱观转化为现代社会的以人为本
早期儒家的仁爱观与现代和谐社会的以人为本其实是完全不同的。儒家的仁爱观本身就有一种不平等性和虚幻性,而现代以人为本的思想则具有牢固的现实基础,可实践性很强。
早期儒家提倡以“仁爱”为原则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为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我们今天所倡导的“以人为本”思想中包含着爱的理念,但是它和儒家仁爱观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儒家仁爱观作为封建等级制度下一种特有的社会意识,必然就会产生历史的局限性。如果我们能够清楚地认识这一点,我们就能够在批判中继承其合理的一面,从而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一、早期儒家仁爱观的虚幻和现代以人为本思想的现实
(一)从孔子的“仁者爱人”到孟子的“仁民爱物”、荀子的“行礼为仁”,这些都反映了早期儒家仁爱学说从春秋到战国一步步的丰富与发展。孔子“仁爱”思想的核心就是“爱人”,也就是“仁”,这是一种只有人类才具有的感情。孟子继承了孔子“仁者爱人”的思想,并进而提出了“仁民爱物”的命题,阐述了“仁爱”观念的层次性。他说:“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对于“亲”、“民”、“物”三种不同层次的对象,应该采取不同的态度。
(二)早期儒家仁爱观还存在一定的等级性。早期儒家仁爱观是建立在封建等级社会制度基础之上的,作为当时社会存在的客观反映而存在,这必然会受到等级制度的约束。孔子虽然主张要“泛爱”,但在讲到政治社会的和谐时还是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来概括,这也就是告诉我们在等级秩序中,人们要各安其位、彼此仁爱,以实现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孟子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还特别强调了“五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他认为这是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中的五个标准。在这五个标准中,前四个标准都体现了一种不平等的关系。“五伦”思想到了汉代,又变成了我们现在熟知的“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更加明显地说明了人与人之间存在的一种不平等关系。
(三)现代社会以人为本的思想是在总结我国长期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其最基本的内涵就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既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新理念,也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它的实质就是以人民群众为本。
历史的经验表明,我们党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永远成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和领导全国人民的核心力量,这是我们党生命所系的最根本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只有高度自觉地继续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政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解决一切有关发展的具体问题,才会有明确的方向。
可见,以人为本无论是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还是作为在实际工作中始终贯彻的重要原则,其中都体现着人们的仁爱之心,我们党提倡的爱祖国、爰人民、爰社会主义和为人民服务,正是这种仁爰之心的具体体现。
二、早期儒家以仁爱观为基础的民本主义和现代以人为本思想之间的区别
孔子要求统治者以仁爱的道德来治理天下,实行仁政德治。《论语为政》上讲:“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孟子让“仁政”思想变得更加系统化。在孟子看来,人民是国家兴衰存亡的根本因素,人民的作用和地位比君主更为重要。他说:“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王如施仁政于民”,“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孟子还提出:“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而在组成国家的这三个要素中,人民这个要素可以说是最为重要的。因此,“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荀子提出了重视人民作用的“民水君舟”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这句话形象地描绘了民与君之间的利害关系。荀子的“民水君舟”说和孟子的“民贵君轻”说,被后人称为中国民本主义的典型代表。
其实,民本主义从它的思想内涵和实质上看,无非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政治统治方法,是统治者为攫取财富而不得不实施的一种“怀柔手段”。以人为本重点是要突出人是社会的核心和主体,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围绕人这一核心和主体处理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关系,保证政治、经济、文化以及自然环境等各个层次结构中的各个要素之间能够协调和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点,这就要求必须充分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在教育、就业、收入、财产和发明创造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这就要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充分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创造有利于人们平等竞争、全面发展的环境和条件。
因此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内容,甚至我们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以人为本这一理念,就无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早期儒家仁爱观的“德治”和现代社会以人为本的“德法兼治”
儒家仁爱观一个更为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实现天下归仁的大同社会。《礼记礼运篇》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在这里,人们把其他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不管什么样的人在社会上都会有用武之地;在政治方面,实行的是贤能君子治国,讲宄信用,促进社会和睦。这些大同社会理想的根本都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和谐。儒家认为,实现这种理想的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就是修身,既孔子所说的“修文德”。儒家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这个过程中,最基础的是修身,个人的道德修养是全社会推行“仁义”的出发点。
然而,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也反复证明了这一点,单纯的“修身”并不能实现仁爱和社会的和谐。华裔学者黄仁宇在分析明王朝衰落的原因时说:“中国两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制,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可见,反思儒家理论和实践的教训,促使人们必须重视民主法制的积极作用,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是多么的重要。
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的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要坚持不懈的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不可偏废。”
我们都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和谐社会是建立在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理想社会制度,而市场经济既是道德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以法为本,以德为先;法制健全,道德完善是现代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不可缺少的两大根本条件。
道德是法律所要追求的目标,而法律又是道德实现的手段,道德和法律从来都不是万能的,如果两者偏废其一,社会是不可能和谐的。所以,在现阶段,必须健全法制化的惩戒机制,使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同步进行。只有让二者恰当的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惩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提高公民的道德修养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国学小讲堂,人生大智慧】
子□:“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
孔子说:“即使有周公那样的能力,如果他既骄傲自大,又吝啬小气,那么他其他方面的价值也就没有了。”
周公可是孔子心目中的圣人,孔子说出这样的话就是告诉我们恃才傲物,以为有了才能就能胡作非为,就可以行为不端,就敢于挑战正常的社会道德价值观念,这些想法都是错误的。
【品故事,明心志】
小不忍则乱大谋
赵国有个人家中老鼠成患,于是就到中山国去讨了一只猫回来。中山国的人给他的这只猫很会捕老鼠,但也喜欢吃鸡。
过了一段时间,赵国人家中的老鼠被捕尽了,但他家的小鸡也被那只猫全吃了。赵国人的儿子于是问他的父亲:“为什么不把这只猫赶走呢?”言外之意是说他有功但也有过。赵国人回答说:“这你就不懂了,我们家最大的祸害在于有老鼠,不在于没有鸡。有了老鼠,它们偷吃咱家的粮食,咬坏了我们的衣服,破坏了我们房子的墙壁,毁坏了我们的家具器皿,我们就得挨饿受冻,不除老鼠怎么行呢?没有鸡最多就是不吃鸡肉,没有猫,老鼠又会为患,怎么能赶猫走呢?”